欢迎来到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网
全国服务热线
周总:13710788484
李总:13711353119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分类
发布日期:2021-11-03     浏览量:250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分类

  按照雾化介质类型,可以分为单流体系统和双流体系统。

  按照安装方式,可以分为现场安装系统和预安装系统。

  按照采用的细水雾喷头型式,可以分为开式系统和闭式系统。

  按照应用方式,可以分为全淹没系统和局部应用系统。

  按照系统供水方式(主要是按照驱动源类型)可以划分为泵组式、瓶组式及其它型式。

  灭火机理

  吸热冷却、隔氧窒息、辐射热阻隔、浸湿作用

  系统适用范围

  (一)可燃固体(A类)火灾

  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有效扑救相对封闭空间内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包括纸张、木材、纺织品和塑料泡沫、橡胶等固体火灾等。

  (二)可燃液体(B类)火灾

  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有效扑救相对封闭空间内的可燃液体火灾,包括正庚烷或汽油等低闪点可燃液体和润滑油、液压油等中、高闪点可燃液体火灾。

  (三)电气(E类)火灾

  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有效扑救电气火灾,包括电缆、控制柜等电子、电气设备火灾和变压器火灾等。

  系统不适用范围

  (一)细水雾灭火系统不能直接用于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或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的活泼金属及其化合物火灾。

  (二)细水雾灭火系统不能直接应用于可燃气体火灾,包括液化天然气等低温液化气体的场合。

  (三)细水雾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可燃固体深位火灾。
版权所有: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网 电话:周总:13710788484 邮箱:361209398@qq.com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草堂村农业公司路13号  备案号:粤ICP备170087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