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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细水雾灭火设备适用场所
发布日期:2023-03-29     浏览量:249
  一、产品简介

  细水雾灭火装置是由高压泵组、稳压泵组、分区控制阀组、细水雾喷头、控制柜、供水装置、过滤装置等组件和供水管道组成。与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联结,可实现自动探测并实施灭火的灭火装置。产品性能符合XF1149-2014 《细水雾灭火装置》中规定。

  细水雾是使用特殊喷嘴、通过高压喷水产生的水微粒。定义是:在最小设计工作压力下,经喷头喷出并在喷头轴线下方1 m处的平面上形成的雾滴粒径D v0.5小于200 μm且D v0.99小于400 μm的水雾滴,即直径小于200μm的雾滴占总体积的50%以上,直径小于400μm的雾滴占总体积的99%以上。

  二、适用火灾类型

  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对下列火灾实施灭火、抑火、控火和控温:

  A 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煤、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B 类火灾:指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C 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

  E 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F 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三、适用场所

  物流仓储、博物馆、文物库、书库、档案库等场所的可燃固体火灾;

  喷漆车间、油浸电力变压器室、液压站、柴油发电机房、直燃机房等场所的可燃液体火灾;

  燃气涡轮机房、燃气直燃机房和可燃气体生产、储存、使用场所的火灾;

  电子数据处理机房、通讯机房、高低压变配电室、电缆隧道、电缆夹层等场所的电气火灾;

  公路隧道、地铁、铁路隧道等场所的火灾;

  可应用于某些化工设施的降温以及环保上的控温降尘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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